產(chǎn)品分類 合成纖維吊裝帶和吊裝帶索具的報廢標準合成纖維吊裝帶和成套吊裝帶索具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應停止使用:1.吊裝帶本體和吊索具本體被割傷、嚴重擦傷、帶股松散、局部破裂和連接處破損應予以報廢,2.吊具表面嚴重磨損,吊裝帶異常變形起毛,磨損達到原起重吊帶寬度的1/10時,應予以報廢,3.合成纖維出現(xiàn)軟化或老化(發(fā)黃)、表面粗糙、纖維剝落、彈性變小、強度減弱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當報廢,4.纖維吊裝帶發(fā)霉變質(zhì)、酸堿燒傷、熱熔化或燒焦、表面多處疏松、腐蝕時,應報廢,5.成套索具金屬件嚴重碰傷,嚴重變形影響使用,6.吊索具出現(xiàn)金屬件嚴重銹蝕影報廢。安全使用吊索具從觀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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